政务处分的种类@网站小助手
政务处分种类有六种
政务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属于行政机关内部对违法的公职人员按照法定程序所作出的内部处分决定,是行政内部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政务处分的种类
政务处分是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的惩戒。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政务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八条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政务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包括
法律分析:政务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包括以下六种: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撤职;6、开除。政务处分是由监察机关实施的。政务处分是国家监察机关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人员,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所给予的纪律处分和惩戒。政务处分是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只要违法违纪应当受到惩戒和制裁的话,都应该适用政务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适用于
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本法第二章、第三章适用于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处分的程序、申诉等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九条 公务员以及参照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被撤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